畜生家庭!新东方被奸杀女生母亲:对方一上来就想拿钱解决
“不接受道歉,不谅解,不提出附带民事赔偿”,这是李洁对王哲(化名)的态度。
去年5月19日晚,李洁16岁的女儿姚易(化名),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失联。次日清晨,姚易的尸体在该校教学楼601教室被发现;同日,姚易的同学--17岁的王哲投案。
2017年6月26日,北京一中院一审认定王哲犯故意杀人罪、强奸罪,公开宣判王哲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判决后,李洁接受了红星新闻的采访,她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。
2016年5月20日上午,王哲投案,他承认自己杀害姚易之后拿走手机并关机,但不承认自己强奸姚易。随后王哲被公安刑事拘留。
2016年5月20日,因为堵车的缘故,李洁在中午到达学校,随即被告知女儿姚易遇害。
是否自愿发生性关系成焦点,女孩母亲奔走各地做调查,王哲坚称和姚易是自愿发生性关系,事后由于姚易反悔要向老师报告,情急之下用手将姚易勒死,李洁从女儿生前反应来看,怎么都不相信是他俩是男女朋友关系。两人是否是自愿发生性关系?这成为本案最大的分歧点。
为了给女儿一个公道,李洁对媒体称,“她把家里的生意关了,很多事情也不做了,一直在专心调查这件事情。主要在调查,搜集证据、找律师、找法医、找专家,向检察院提出补充鉴定申请,申请对被害人是否存在骨折、臀部裤子处大量血迹的形成等进行补充鉴定。这期间我一直住在北京,但往全国各地跑”。
事发后,王哲的个人及家庭信息也被网友不断曝光。网传王哲家很有势力,王哲的母亲吕红霞是北京某商贸公司总裁,王哲曾在新东方开学典礼上作为高一新生代表发言。还有网友表示,事发当晚,是王哲在学校的一个狂热仰慕者刘某给姚易打了两个电话,才引姚易到的601教室。
2017年4月19日,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
2017年6月26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哲故意杀人、强奸一案。法院认定王哲构成故意杀人罪、强奸罪,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哲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红星对话女孩母亲
1、谈原谅:“对方一上来就想拿钱来解决,我怎么可能接受?”
对于判决结果,李洁说出“尊重判决”的语气有点勉强。一方面,我国现行法律规定,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,无期徒刑已经是最高的刑罚,即使她要求上诉,刑期上也没有加重的空间。但另一方面,她说:“作为母亲,我当然希望让他死刑,自古以来杀人者偿命”。
她之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,她不需要对方赔偿,甚至对于这起案件,她都没有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要求。也就是说,她“根本不打算谅解对方”。
根据最高法修订后的《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》,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,综合考虑犯罪性质、赔偿数额、赔偿能力以及认罪、悔罪程度等情况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%以下。
李洁告诉红星新闻,这是因为对方家属一开始处理问题的态度激怒了她。
“出事第二天,我们人还在去北京的路上,他们就托新东方的老师和校长给我们带话,问这个问题能不能用钱解决,你说我当时怎么可能接受”,李洁说,在金钱交易被拒绝后,王哲以及他的家人再也没有联系过他们,在庭审和判决阶段也没有见到王哲的家人出席。
26日下午5时,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王哲的母亲吕红霞,吕红霞称目前在外面出差,不在北京,被问及对判决结果的看法,吕红霞称“我没有在判决现场,还不知道判决结果,不知道是什么情况”,并希望记者能理解她现在的心情。
“我现在还在开会,脑子里有好多事情,不方便跟你聊”, 吕红霞说。
2、谈庭审:“穿一身名牌,全场镇定,我感觉对面站了个演员”
王哲并非没道歉,只不过他的道歉并不被接受。根据媒体报道,王哲在4月19日的庭审上数次道歉,但李洁始终没有接受。
对这点,李洁说道歉的前提“至少是承认错误”,但一直到判决,王哲方面一直没承认所犯的强奸罪行。“他一面坚称当时双方的行为是自愿的,一面又给我道歉,这我没法接受”。
李洁告诉红星新闻,在庭审阶段,对方律师试图为王哲做无罪辩护,“对于杀人,对方说是过失杀人,而强奸,对方则辩称两人是情侣关系”。
为了搜集相关的证据,李洁在这一年中辗转奔波。最初警方的鉴定结果并不能证明强奸,她辗转联系到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的刘良教授、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马智华主任和戴浩霖博士,为女儿的尸体做了补充司法鉴定,最终确定了外伤系击打造成,进而帮助认定了强奸的罪名。在证人方面,刘洁找了姚易在新东方的同学,加上检察院通过技术手段恢复的通讯记录,证明了两人不存在男女朋友关系。
而北京一中院的判决,最终也采信了相关的证据,认定王哲“违背妇女意志,采用暴力手段与妇女强行发生性关系,其行为构成强奸罪;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致一人死亡,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”。
对于王哲,李洁曾专门写过一个材料交给警方,名字就叫《李洁起底王哲》,在这份材料中,她将王哲称为“出生在问题家庭的问题少年”,称他“在学校是黑团伙头目,除了学习不干其他坏事都干”。
在法庭上,王哲让李洁印象深刻。“他一会儿不承认强奸,一会儿又给我道歉。判决的时候,穿了一身名牌,头发梳的立立整整的,全场神情镇定地站在那,一言不发,我感觉对面仿佛站了一个演员”。
3、谈未来:将回山东老家 考虑起诉学校
据了解,出事的北京新东方外国语学校位于北京市昌平区。其官网显示,“学校占地面积128亩,总建筑面积45000平米。现有高中三个年级和初中三年级共二十个教学班。学校采取小班教学模式,每班25-30人,可以保障每位同学都得到教师的足够关注……”
然而,李洁告诉红星新闻,女儿从初三开始就读,“当时因为校长是山东人,在山东当地设了个报名点,女儿正好要考虑出国,所以我们就过来了。”
女儿出事之后,李洁说她才意识到这所学校的管理“其实相当混乱”。“出事的地方没有监控,老师搞不清学生状况,最关键的,校长竟然告诉我在这里男生和女生开房很正常。”
李洁说,他并没有考虑好要不要向新东方发起民事诉讼,要求赔偿,但她说"很后悔让女儿来北京。"
对于未来的生活,她并没有想太多,只是说专注眼下的判决,称未来风平浪静了,可能会回到山东的老家。
责任编辑:汤鹏霏
历史又一次重演:
就前年,我亲手把一个网上通辑的青少年亲手交到了特警手上。这个孩子也是犯了同样的事,家长为了让他“避风头”,把孩子送到我所在的青少年成长训练营,幸好来的成员都在当地派出所备案,一听到特警来的电话,立码就控制了那小子,最归成功归案。从“我爸是李刚”开始到冯导亲自主演的“老炮儿”,反映的一个社会现象是什么?如同我辈做为社会的基石的草根已无话可说了。最多一句笑谈:螃蟹为什么是横着走的——有钳(钱)就是那么任性!
从当事人看:
青少年由儿童向成年人过度时期,正是青春期发育的变化时期,心理学家称为“危险年龄”时期,他们在这一时期生理发育迅速,身体开始趋向成熟,个人意识和独立意识增强,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和追求欲望,表现过分固执,缺乏自控能力。一旦感情冲动,便会不顾一切,铤而走险。
生活贫富不均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。许多青少年多以“有钱”为荣,把“吃喝玩乐”作为人生的信念,总认为别人要什么有什么,我们凭什么就不该有。加之社会上拜金主义,腐败之风以及贫富差别的影响,对青少年产生了不良的示范效应。
不良文化泛滥,暴力、色情、黑社会等内容的游戏卡、网卡、书刊杂志、影视作品在全国城乡各地,各种影视厅、网吧、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到处都有。青少年长期沉迷于这些场所,自然而产生模仿心理从而走向犯罪。
从家庭看:
忙于工作疏忽了与孩子的沟通交流,对孩子不管不问,放任自流,使处于危险年龄的青少年违规违纪,逐步走向犯罪;
只注意孩子的智力开发,放弃了思想品德教育,只注重学习成绩,其他一切都无所谓,导致孩子人格上的畸形,容易产生犯罪;
对孩子过于溺爱,养成青少年“四肢不勤,五谷不分”,衣来身手,饭来张口的坏习惯。他们是非观念模糊,骄傲自大,任性自私,自我意识过于强烈,从而走上犯罪道路。
家长自身行为不当误导青少年犯罪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会产生极大影响,甚至影响到孩子的一生。如果父母行为失当,或者品行不端,甚至劣迹斑斑,就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,诱发青少年犯罪。
从学校看
女儿出事之后,李洁说她才意识到这所学校的管理"其实相当混乱"。"出事的地方没有监控,老师搞不清学生状况,最关键的,校长竟然告诉我在这里男生和女生开房很正常。"
学校领导重视的是生源、荣誉,拼命地抓成绩,片面追求升学率,忽视了对理想、道德、法制的教育,出现了“教书不育人”的状况。
责任心不强,对校规校纪抓得不严,使他们无故逃学,浪迹社会,结伙成群,互相传染不良习性,加之没有及时发现与制止,久之使他们胆大妄为,从而走向犯罪。一个鲜活的生命离开了,凶手被判了无期,但就许多网友所说的“无期过几年转有期,再立功减刑,预计30岁左右出狱,家里还有价值千万的北京房产,再娶个外地水灵媳妇,生几个娃,幸福后半生。而受害者父母只能抑郁终生了!”
凶手是一个重复重复再重复强调“17岁”的“孩子”!
凶手只是这一个人吗?
家长们,无论你们有钱还是没钱,请真正“保护好”我们的孩子,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!
点评:周利威
国家注册心理咨询师
团体培训师
中国心理学会会员
企业培训师
EAP咨询顾问
(详细介绍可百度搜索名字即可)